为方便广大师生假期的学习、生活,图书馆自12月12日起开始借阅假期用书,现将有关规定说明如下:
一、假期书指在放假前办理借阅手续,开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的图书,假期内正常使用,勿须归还。
二、假期书借阅时间:自12月12日开始,1月13日停借,各图书借阅处集中整理图书。凡在12月12日至1月12日期间借阅的图书,均为假期书,开学后归还。
三、假期书归还时间:开学后至3月11日前集中归还假期书,必须将所借图书归还或者续借,否则将视为超期。
四、凡是在12月12日之前所借图书的读者请及时到各图书借阅处办理图书续借手续。
五、假期用书因假期长,请爱惜图书,妥善保存,如损坏或丢失,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图书馆
2017年12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