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馆关于寒假假期书的说明

时间:2023-12-27 作者:刘界

为方便广大师生假期学习,现将图书馆假期书有关规定说明如下:

一、凡在12月11日至20241月7日期间借阅的图书均可做为假期书,无需办理续借手续。

二、图书馆1月8日停止借阅,各图书借阅处集中整理图书。

三、假期书需在开学后3月4日之前归还或者续借,否则将视为超期。

四、假期用书因时间长,请爱惜图书,妥善保存,如损坏或丢失,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

图书馆

2023年12月2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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