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馆实行治安监控的通知

时间:2018-06-20 作者:李爱贞

 各位读者:  

 为进一步加强图书馆安全工作,确保公共财产和师生个人财产安全,同时,在出现纠纷或有分歧事件时提供一个良好的视频举证还原现场,图书馆已开始对各出入口、借阅室、电梯间、自习室进行整体监控,并对学生图书借阅操作进行监控,拟与后期实现自助借阅相结合,意在提高图书馆安全防范能力,为师生营造安全、安心的环境,希望大家在监控区域注意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。谢谢配合!


滨州学院图书馆监控录像管理暂行规定

 为加强图书馆监控设备的管理,保障校园安全稳定,保护师生员工个人隐私,特制订本规定。

1、非监控人员不得私自进入图书馆监控室;

2、个人如要查看监控录像,需填写《滨州学院图书馆调取监控录像申请表》,说明查看录像的理由;

3、调取监控录像申请表需由所在系(部门)领导签注意见加盖公章后,报图书馆、保卫处审批;

4、查看监控录像时,申请人需在监控室值班人员陪同下查看相关录像资料,不得录制、拷贝等;

5、查看后填写查看监控录像的反馈意见。

6、监控管理人员做好信息保密、运行维护、安全检查等工作。

 (注:保卫处治安科电话3190112,图书馆监控管理电话 3190025


附件:查看监控申请表(20180627).docx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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